流产对于大家来说应该不是陌生的词汇,但不少人对流产存在一定的误区,特别是对于流产的时间,认为怀孕后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流产,其实这是错误的。那么怀孕四个月能流产吗?总体而言,女性怀孕四个月后可以选择打胎,但严格来定义,这时候不属于流产,应归类为引产。
怀孕四个月能否流产
总体而言,女性怀孕四个月后可以选择打胎,但严格来定义,这时候不属于流产,应归类为引产。
对于意外怀孕的女性来说,选择什么时候流产是一个头疼但需要重视的问题。如果选择用药物流产,那么最好要在怀孕42天以前。如果选择手术人工流产,则最佳时间是孕后40-70天,期间越早越好。主要包括有,宫腔吸引术,需在妊娠10周以内进行手术,此时胚胎发育较小,可用产生负压的吸引器将胚胎组织吸出。但是,怀孕4个月后,即妊娠12-24周,用人工的办法中止妊娠叫做妊娠中期引产,这一时期的特点是胎盘已经形成,胎儿较大,骨骼变硬,娩出时需要充分扩张子宫颈。另外,由于子宫增大,子宫壁充血变软,手术时容易损伤子宫壁,因此中期引产要比早期人工流产难度大,并发症多,故应尽量做早期人工流产。
怀孕四个月可进行孕中期引产
中期妊娠引产是在妊娠16~24周采用药物或水囊等方法,将胎儿及其附属物排出体外,使妊娠终止的一种方法,但它比钳刮术的操作更为复杂,危险性更大。
孕中期引产的适应症为:凡是在妊娠16~24周,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可以施行此术。但孕中期引产也存在很多禁忌症,不是所有孕妇都适用此方法进行打胎,如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心、肝、肾等疾病不能负担手术者,凝血机能障碍、严重贫血或过敏体质者,子宫发育畸形、宫颈有瘢痕或粘连,阴道分娩有困难者,生殖器急性炎症,24小时内体温37℃以上者等,都是不能进行引产的对象。
怀孕四个月进行引产的危害
虽然说孕妇在怀孕四个月后仍能选择引产进行打胎,但引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产道损伤,因为在引产过程中由于宫缩较强,宫颈口小及弹性差,往往易出现产道损伤,如后穹窿、宫颈口裂伤及阴道裂伤等。此时应清楚暴露裂伤部位,立即缝合,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同时还有另一种严重的损伤即子宫破裂。所以,对于怀孕四个月后的孕妇,选择打胎应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