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相比,“职位分类”的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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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相比,“职位分类”的特点是:

A、以“人”为中心,分类简单,重视公务员的人品条件和学历、资历

B、以“事”为中心,分类详尽,重视职位工作和公务员个人的专长,官职与官等合一

C、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官职与级别相对分离

D、突出对公务员的品级、官阶的区分,公务员队伍组织严密、等级分明

参考答案:

B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公务员(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