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以盗窃罪判处章世平有期徒刑3年。一审判决生效后,2008年3月,地区检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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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以盗窃罪判处章世平有期徒刑3年。一审判决生效后,2008年3月,地区检察分院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章世平盗窃数额巨大,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量刑畸轻,对此案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应按照下列哪种方式提起再审抗诉?( )A.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B.由县检察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C.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D.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参考答案:

C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只可能在同级之间发生业务关系,不可能在不同级别之间发生业务关系。因此,上级人民检察院不可能向下级人民法院抗诉,下级人民检察院亦不可能向上级人民法院抗诉。只有同级人民检察院才可能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我们可以将刑事诉讼中的这一现象称为“平行原则”。因此,首先可以排除B、D两项。另外,《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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