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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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参考答案:

B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所以,不是所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举行预备会议,也并不是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A项错误。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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