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21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得钱财共计3万余元,并一起强奸了一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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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21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得钱财共计3万余元,并一起强奸了一妇女。对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有( )。

A.二人构成强奸罪和诈骗罪的共犯

B.某甲单独构成诈骗罪

C.某甲的弟弟不构成犯罪

D.某甲与其弟弟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参考答案:

BD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某甲的弟弟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只对所实施的强奸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诈骗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BD。

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