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是否相同为标准对宪法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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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是否相同为标准对宪法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D.原生宪法与派生宪法

参考答案:

B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所依据的分类标准,是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故排除A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以是否以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为标准所作的分类。故选B项。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对宪法所作的分类。故排除C项。此外,在宪法学中.没有原生宪法和派生宪法这种分类。故排除D项。

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