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某为某商场的保安。一次值班时,桂某突然发高烧,由于其所在岗位人员较少,无法离开,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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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某为某商场的保安。一次值班时,桂某突然发高烧,由于其所在岗位人员较少,无法离开,不得不坚持值班。但在其值班时间结束后,换班人员却一直未来。保安公司打电话让其再顶一个班,桂某不得已只好留下,但是在深夜值班过程中突然昏迷,致使商场部分商品被盗。

问:桂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参考答案:

本案中,桂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意外事件。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不是犯罪。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都由于行为人主观缺乏罪过而不构成犯罪。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不是犯罪,这就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与过失;三是损害结果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

公务员(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