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 题 李某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其妻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为李某的监护人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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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2 题 李某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其妻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为李某的监护人代理诉讼。

A.李父,80岁,退休工人

B.李之长子,25岁,现在外国留学

C.李之次子,20岁,在校大学生

D.李之弟,43岁,工人

参考答案: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未设监护人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指定监护人代理诉讼。本题应指定李父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故正确答案应为A项。

公务员(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