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初与乙公司签订销货合同,向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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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初与乙公司签订销货合同,向乙公司出售一批产品,货款金额是200万元,应交增值税32万元,签订合同当日预收乙公司货款50万元,并且约定在发出货物一周后补足余下的货款,随后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发货,则下列甲公司向乙公司发货时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

借:预收账款              50   应收账款              18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

B

借:预收账款              23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

C

借:预收账款           50   应收账款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D

借:预收账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