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销售食品取得不含税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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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食品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销售食品取得不含税价款117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已知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该包装物押金未逾期,该食品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食品生产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的下列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
A(117+2.34)÷(1+17%)×17%=17.34(万元)
117×17%=19.89(万元)
117÷(1+17%)×17%=17(万元)
[117+2.34÷(1+17%)]×17%=20.23(万元)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