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在1904年正式颁布《商人通例》与《公司律》。《商人通例》简明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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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在1904年正式颁布《商人通例》与《公司律》。《商人通例》简明扼要地界定了商人的身份和他们的权利、义务;而《公司律》则首次规定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合资公司、合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四种。这反映出
A. 晚清政府制定了完备的经济法规
B. 商人权利和公司制度法律化趋向
C. 清政府放弃抑商政策鼓励其发展
D. 清朝末年商人政治地位明显提高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材料中只能体现《商人通例》与《公司律》商人、公司相关,没有体现其是完备的法律,故A项错误;材料中的两部法律界定了商人的身份和他们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说明了商人权利和公司制度的法律化趋向,故B项正确;材料无法体现清政府放弃“重农抑商”政策,故C项错误;材料中并没有具体体现商人有怎样的权利,不能体现商人政治地位提高,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