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早期英国的公司法人是国家之子,只有国王或议会才能设立公司法人。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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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早期英国的公司法人是“国家之子”,只有国王或议会才能设立公司法人。到19世纪中期,英国议会通过《股份公司法》,才正式确立了设立公司法人的登记注册制度。公司法人由“国家之子”转变为“法律之子”。这一转变
A. 反映了商业革命的重要成果
B. 体现了自由主义思想的确立
C. 推动了立宪政治的发展完善
D. 适应了技术革新的时代需求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据材料反映了近代早期英国的公司法人由 “国家之子”到19世纪中期“法律之子”的转变,结合所学可知这一转变是在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的影响下随着,推动了经济管理思想的变化,以适应了技术革新的时代需求,D正确;据所学可知,商业革命是新航路开辟的影响,与材料时间不符,A错误;自由主义思想的确立于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B错误;材料反映的是 公司法人的登记注册制度,没有涉及与立宪政治关系,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