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对象是()。

7 查阅

1956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对象是()。
A.官僚资本主义
B.个体农业
C.手工业
D.资本主义工商业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主要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农业和手工业三个行业。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决定逐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造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和逐步过渡的步骤,从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大概过程为:生产小组→生产合作社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资产阶级采取赎买政策。在经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一系列从初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形式后至1956年底,实行公私合营的工业企业已占原有资本主义工业总户数和职工人数的99%,占生产总值的99.6%。大概内容为:公私合营,赎买政策从1951年12月开始,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大概过程为:互助小组→初级社→高级社扩展资料: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已经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全面地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中国社会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八大正是依据这一形势,宣布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并且据此对国内的主要矛盾作出正确判断,对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作出明确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