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二十八年规定,凡洪武二十七年以后新垦的田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
6 查阅
明洪武二十八年规定,凡洪武二十七年以后新垦的田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若有司增科扰害者罪之”。这些措施
A.鼓励垦荒,扩大播种面积
B.可以促进农产品的商品化
C.能有效抑制土地兼并
D.降低赋税,减轻农民负担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