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条约》第十条,英文版内容直译过来是:中国皇帝陛下同意在所有的

6 查阅

关于《南京条约》第十条,英文版内容直译过来是:“中国皇帝陛下同意在所有的通商口岸制定一部公平的、正式的进出口关税和其他费用的则例,该则例的主要内容将予以公开通告并发布”中文版是:“英国商民……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两者比较,最易于产生分歧的问题是
A.谁来颁布
B.谁来交费
C.谁来征收
D.谁来制定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五月十八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美国代表顾盛在澳门望厦村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条约内容可归纳为五条:美国享有英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国通商口岸;美国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中国变更关税,需与美国领事商议;扩大领事裁判权。 中国近代史上的协定关税,是从1842年中英签订的《南京条约》开始的。条约第10款规定:英商“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一条文,在相应的英文本中是“中国皇帝同意建立一个公平和正规的进出口关税和其他饷费”,并不含有必须对方议允的意思。而在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中,则进一步分别规定为“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和“应与佛兰西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把外国的“议允”提到突出的地位。由于最惠国条款的普遍推行,中国不取得每个国家的同意,就不能修改任何税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