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作为共有地,由大家共同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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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作为“共有地”,由大家共同耕种,用来应付公共的支出。但是,公社残存到阶级社会以后,份地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王有,“公田”上的劳动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了。这一变化
A. 强化了公田与私田的属性差异
B. 有助于我们认识井田制的特点
C. 体现出土地私有制遭到侵犯
D. 改变了公田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对材料分析后可知,材料虽提及“私田”,但并没有强调“公田”和“私田”的差异,故可排除A;依据材料中的“公社残存到阶级社会以后”这一信息可知,此时应是我国进入阶级社会后不久的时期,应是商周时期,而土地私有制是在春秋时期出现的,所以C项的说法与材料的意思是不符的,故可排除C;材料没有涉及公田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故可排除D;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公田”的所有权是属于天子的,天子虽把“公田”分封给诸侯,诸侯也只享有使用权,可世代享用,不可转让和买卖。这就印证了材料中“份地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王有”这一说法。所以材料中的变化有助于我们认识井田制下天子享有所有权,诸侯享有使用权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