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员每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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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据此可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A.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体制
B.提高了人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C.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部宪法
D.从法律上宣告封建制度的灭亡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员按相应规定进行选派,说明中华民国建立了具有代议制性质的政治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体制,故选A;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无法体现人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排除B;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是《钦定宪法大纲》,排除C项;《临时约法》是宣告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而不是封建制度灭亡,排除D。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