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明确规定,地主打死佃客,减罪一等,发配邻州。而在《明律》中规定: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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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明确规定,地主打死佃客,减罪一等,发配邻州。而在《明律》中规定:“富豪之家,役使佃客抬轿者”,不仅要“杖六十”,还要“各计一日追给工钱六十文”,这一变化反映的实质问题是()
A. 明代法律的内容更加细密严苛
B. 资本主义萌芽出现
C. 社会矛盾日趋缓和
D. 佃农对地主人身依附关系减弱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根据材料“‘富豪之家,役使佃客抬轿者’,不仅要‘杖六十’,还要‘各计一日追给工钱六十文’”可知明朝佃客的地位有所提高,地主不能随意役使佃客,这反映出明代租佃关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故D项正确;材料反映明代佃客与地主之间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反映不出内容更加细密严苛,故A项错误;材料反映的是租佃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故B项错误;材料反映的是租佃关系的进步,不涉及社会矛盾的日趋缓和,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