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美国联邦行政机关裁定纽约布鲁克林的一家屠宰场违反了《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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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美国联邦行政机关裁定纽约布鲁克林的一家屠宰场违反了《国家工业复兴法》规定的工资和工时限制。这家工厂对此不服,提出起诉。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休斯起草的裁决理由书驳斥了联邦行政机关的理由,指出“要恢复经济,联邦政府必须以宪法授权的方式作出努力”,而《国家工业复兴法》授予行政部门的权力超出宪法规定的范围,因而是违宪的。这反映出
A.在罗斯福新政时期,联邦法院的权力大于国会和总统的权力
B.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效地维护了美国的民主
C.联邦法院不支持罗斯福实行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
D.联邦法院的裁决影响了美国工业的复兴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准确解读材料信息的能力,材料中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裁定《国家工业复兴法》违宪,说明最高法院对国会通过法律的制衡,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国家工业复兴法》是在联邦政府的极力推动下国会予以通过,但却遭最高法院的裁定违宪,这体现出美国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关系,所以答案选B,A项说法错误不符合史实,三权分立突出三者相互制约平衡而无绝对优势可言,C D两项材料并无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