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法官任职终身,除因违法失职经国会弹劾程序予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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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法官任职终身,除因违法失职经国会弹劾程序予以罢免之外,总统和其他机关均不得任意将其免职。”这说明
A.美国建立了总统制共和国
B.美国宪法规定实行三权分立
C.美国用司法独立保障民主
D.美国总统权力在最高法院之下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本题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材料中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终身任职是为了保障美国司法不受行政的干预,真正实现三权分立和权力的制衡,因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若不能终身任职或受总统干预便不能保障司法的真正独立,所以此举是用司法独立保障民主政治的实现,故答案选C,A B两项材料均无法直接体现,D项说法错误不符合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