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曾规定:第一:严禁火药、铁器外销。第二:夷商到岸必须起卸武器。第
8 查阅
清政府曾规定:第一:严禁火药、铁器外销。第二:夷商到岸必须起卸武器。第三:不准夷商购买中国书籍、学习中国语言文字。这些规定反映出清政府
A.努力保护国内市场
B.对西方持防范态度
C.禁止与西方交往
D.消极执行与列强所签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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