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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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可以弹劾总统。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共同目的是( )
A.加强中央集权
B.建立内阁制度
C.防范个人独裁
D.打击封建势力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可从材料信息读取,美国1787年宪法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都提及国会对总统有监督、制约作用,是资产阶级三权分立思想的体现,对防止个人独裁有积极作用。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