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断狱案例被汇编成《春秋决事比》,在两汉的司法实践中被经常引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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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断狱案例被汇编成《春秋决事比》,在两汉的司法实践中被经常引用。有一则案例:甲没有儿子,拣了个弃婴,作为养子乙。乙长大后杀了人,甲把乙藏起来。如果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要受重刑。但是《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判罪。这一案例说明,两汉时期
A. 儒家道德与法律地位等同
B. 法律体系儒家化最终完成
C. 儒家道德已经渗入法律
D. 儒家思想取得正统地位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如果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要受重刑。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判罪”表明儒家道德已经渗入法律,故C正确;儒家与法律的地位等同不符合史实,故A错误。中国法律儒家化从两汉开始,经过魏晋南北朝深入发展,到唐代完成,排除B;儒家思想在汉取得正统地位,但是与材料无关,排除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