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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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郭巨因此被举荐为孝廉。这一材料反映的是
A.三省六部制
B.科举制
C.九品中正制
D.察举制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汉朝的时候。有个姓郭名巨的人。表字文举。家里穷苦得很。他有个儿子还很幼小。郭巨的母亲常常把自己吃的东西。分给孙儿吃。郭巨因为家里穷得不能够奉养母亲。现在儿子又要分母亲的食物。如何是好呢。于是总等着儿子走出的时候。再到母亲里去进食物。有一天。儿子跌在水里死了。郭巨的妻子惊慌得了不得。哭着。郭巨说。你不要惊动了母亲。儿子可以再有的。母亲是不可以再得的。何不把儿子埋葬了。郭巨的妻子不敢违背他丈夫的话。就在地上掘坑。掘到三尺多深。忽然一个霹雳。把儿子震活了。并且地里有一釜的黄金。上面有字写着。说是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