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19条,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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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19条,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超过当年正产物收获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这表明当时国民政府
A.彻底改变农村经济社会结构
B.以法律确认农民土地所有权
C.改造乡村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D.减轻农民负担刺激生产发展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本题考查获取材料信息的能力,由题干中“国民政府对地租进行限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等信息可知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利于生产发展,故D项正确; A、B两项表述明显有误,排除;材料没有体现这一规定效果,故C项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