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凡必须经参议院及众议院同意之命令或决议或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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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凡必须经参议院及众议院同意之命令或决议或表决,应呈递于合众国大总统……经大总统批准。如大总统不批准,应依照所定关于法案之规则与限制,由参议院及众议院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通过之。”该条文无法体现的原则是
A.民主与法治
B.少数服从多数
C.分权与制衡
D.平等自由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分析题干,议会同意的事件,需经总统批准,这体现了分权和制衡,C对。总统不批准的,议会议员可在达到三分之二时通过,体现少数服从多数原则,B对。题干总体上也体现了按照民主和法治的原则办事,A对,但题干没有提及平等、自由方面的内容,答案为D。点评:此题难度较大,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理解能力,解题关键是准确掌握题干阐述的主体内容,分析其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