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认为:市民法(又称公民法)与万民法有别每一民族专为自身治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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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认为:“市民法(又称公民法)与万民法有别……每一民族专为自身治理制定的法律,是这个国家所特有的,叫做市民法,即该国本身特有的法。至于出于自然理性而为全人类制定的法,则受到所有民族的同样尊重,叫做万民法,因为一切民族都适用它。”据此可知,“市民法与万民法有别”在于
A.制定主体不同
B.法律地位不同
C.适用对象不同
D.理论依据不同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根据题干“是这个国家所特有的,叫做市民法”“为全人类制定的法,则受到所有民族的同样尊重,叫做万民法”可知是指适用对象不同。A不对,都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B不对,材料并无涉及:D不对,从程度上看,不是主要区别。点评:公民法与万民法的比较及认识。类别公民法万民法使用范围罗马公民罗马境内各族人民实效性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简洁灵活、实用有效内容注重国家行政和诉讼程序注重调节涉及个人关系和财产关系指导思想具有狭隘的民族性和形式主义的特点以自然理性为依据,接近自然法的观念,更能满足社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