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书记载:唐朝时三省各有分工,中书省为决策机关,掌出纳帝命,起草诏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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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书记载:“唐朝时三省各有分工,中书省为决策机关,掌出纳帝命,起草诏敕;门下省为审议机关,掌进规献纳,纠正违阕;尚书省为执行机关,掌军政庶务,敷奏万机。”材料主要表明
A.唐朝时中国已实行“三权分立”
B.三省体制具有民主性质
C.“分权制衡”理论得到实践
D.三省相互制约加强了皇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答案B试题分析:A不对,唐朝中央审议机构是门下省;C不对,唐朝中央执行机构是尚书省;D不对,唐朝中央决策机构是中书省,只有B表述正确,而且指出三省六部制的重要特点。考点:本题考查三省六部制。点评:全面把握三省六部制。1.内容:“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司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2.特点:①分工明确,②效率高,③互相牵制,④分散相权,集中皇权。3.意义及影响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