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在《论法律》中说: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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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罗在《论法律》中说:“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而是某种凭借允行禁止之智慧管理整个世界的永恒之物。”这表明了他的法律思想中的
A.人人平等思想
B.公正至上的思想
C.自然法的思想
D.理性至上的思想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西塞罗的政治思想第一节生平与著作一、从乡村到罗马马尔库斯·图里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前106—前43年)是罗马共和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雄辩家、思想家。西方学者通常认为,他在政治思想史上的地位与影响,在于他是沟通古代希腊与欧洲中世纪、乃至近代的桥梁。西塞罗的家乡位于罗马城东南约100公里的山区小镇阿尔比尼姆。小镇坐落的山岗,俯瞰利利河谷地。农村地区生产葡萄、油橄榄和小麦。古老的城墙环绕着市区,乡民为它悠久的历史感到自豪,到处风气纯朴厚道。这里有过王政的统治,据说西塞罗所属的蒂利(Tullii)氏族就是王室的后裔之一。幼年求学时的西塞罗聪颖异常,他的名气传播开来,竟引得不少同学的家长前来旁听学校的教学。到了他的青年时期,阿尔比尼姆已经成为罗马共和国辖下的自治市。当过市政官的祖父异常珍视乡间流传的古老传统,敌视希腊文化的侵袭,也排斥到罗马从政的欲念。但是作了罗马骑士的父亲有所不同。西塞罗和小他四岁的兄弟昆图斯被送到罗马,陪伴、追随父亲的贵族朋友,如占卜官Q·斯凯沃拉,以图受到最好的高等教育。观其一生,西塞罗一直对故乡抱着眷恋之情。这种影响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对家传地产的珍视,把这看作自身的一部分。即使他以后常常远在它乡,但是从未放弃从父亲那里继承的土地,有机会便乐于返回故乡,还会像经营有道的地主那样对土地进行开发。这也是他历来反对格拉古兄弟土地改革的原因之一。二是怀有为共和国尽职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家族古老显赫的历史,其中流传下来的为共和国服务的公民精神,在他心里扎下了根。他还重视同胞间相互依存的情感联系,熟悉家乡各个等级的普通人,打招呼时能一一叫出他们的名字,彼此视为朋友。以后他怀疑那些为了维持生计而接受候选人津贴的罗马城居民,认为全体意大利人才是共和国更可靠的公民,也和他的出身有关。三是承认社会上自然形成的等级制。在阿尔比尼姆,他认为拥有田产的贵族恪守乡间古老的美德,天生反对变革,是小镇的社会支柱。他相信,国家的每一个成员应该扮演属于自己的角色;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取决于他们的社会地位,那些最富有的人既对经济活跃有更多的贡献,又有资格管理更多的公共事务。但是这种等级制不应该是封闭的,不是像罗马城那样由少数权贵家族把持,而应该向各种人才开放。大约在16岁那年,西塞罗到军队当兵,征讨反叛罗马的意大利人。但由于他身体瘦弱,极不适应野营生活,变得对军事生活毫无兴趣。他把志向定位于罗马城市举行集会的广场上,决定从政治中获取荣誉。这就是当时人们称呼的“广场的荣誉”。在罗马,西塞罗最早接触的是伊璧鸠鲁学派。但他不久便转向雅典来的学园派门徒菲隆,学习雄辩术和哲学。菲隆不相信单一的绝对真理,主张在各种现存的哲学中广采博收,同时摈弃了柏拉图关于雄辩术有如欺诈的说法,认为这两门学科是相互补充的。这些观点深深吸引了西塞罗。通过斯凯沃拉家族的小圈子,他还接触到希腊学者波利比的混合政体学说,特别是结合罗马国家的历史论证这一体制合理性的作法。此后,他又接触到斯多葛派哲学家潘尼提乌的学说。尽管他对比雄辩术,原先并不喜欢斯多葛派冷静的逻辑推理风格,但还是吸收了其中的许多思想,比如普及于自然万物的理性以及贵族政治的主张。随着年岁的增大,他对这一学说的兴趣越来越浓厚。二、学术与从政西塞罗是以为雇主作司法辩护在社会上谋生的。那些诉讼案往往具有政治性质,其结果不仅关系到被告的生死,也会影响到辩护人的命运。出于自己的社会背景,他在少数权贵家庭控制政坛的罗马只算是一个“新人”,即没有显赫背景,只是靠自己的努力取得高级官职的人。西塞罗在政治上倾向于元老院贵族派。面对共和国末期愈演愈烈的政治斗争,他往往采取谨慎应对的态度。如果环境允许,他乐于投身政治活动;一旦形势险恶,他就埋首于学术研究。一生如此。20岁上下,西塞罗写下了第一部讨论演讲艺术的著作,即两卷本的《论创意》。同一时期,他还将色诺芬的《经济学》以及柏拉图的多篇对话录译成拉丁文。前79年,他开始了持续两年的学术旅行。先在雅典住了6个月,旁听学园派古典语言和文学方面的课程,继续学习雄辩术。此后去了雄辩术的故乡小亚细亚,多方求师,使这门技艺精益求精。在西塞罗看来,演讲与修辞对于法庭诉讼和政治性演讲,都是重要的经世济用之学。他甚至认为,雄辩家是杰出的统治者的楷模。在学习中他博采众长,又保持罗马坚定沉着的风格,修辞以华丽多彩见长。一篇托名于朗吉努斯的美学著作《论崇高》里这样形容:“德莫斯提尼的崇高风格在于其峻峭挺拔,孤峰独立,而西塞罗的优点则是其蔓延扩伸,有如燎原大火,无往不届,喷爆腾跃于整个四野。” 前76年年底,西塞罗担任财政官,开始走上仕途。他被派往西西里岛,担任行政部门的主管官员,以处事公道、清正廉洁赢得人们的敬重。返回罗马后,他进入元老院,同时重操旧业,前66年还选任大法官。由于他品格端正、才能出众,两年后又由百人团大会一致通过,当选为执政官,步入一生的巅峰时期。走在仕途路上的西塞罗,在社会上保护土地贵族的财产权利,在政治上维护古老的共和国制度。前63年,当野心家喀提林在凯撒的纵容下以取消平民债务的名义竞选执政官失败,准备以武装推翻共和国时,西塞罗在元老院和罗马广场连续发表了四篇声讨檄文,揭露了敌人的阴谋,同时以周密的布置加以防范。在他的努力下,本来没有司法审判权的元老院处死了喀提林,西塞罗的政治声望达到顶点,同时也埋伏下以后遭受陷害的口实。几年后,他果真受到国家的放逐,财产也遭洗劫。一阵颠沛流离后才返回罗马。三、卷入政治角逐前60年,凯撒、庞培、克拉苏组成密谋瓜分权力的前三头联盟。在西塞罗看来,三头政治是“不公正的统治者”、复活的“王政”。他虽然没有在公开场合显露自己的态度,但利用种种机会阻挡逼近共和国的危险,为此受到过敌手的威胁和亲人的劝告,但他不为所动。在繁忙的政务之外,他阅读了亚里士多德的大量著作,深深担忧传统体制的衰落以及公民道德的腐化堕落。前54年,他开始写作《论共和国》,赞美罗马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深入探讨它发生的渊源,其矛头指向破坏共和国的“专制君主们”。前53年,他被遴选到占卜官团,成为传统信仰的保护人之一。内战的烟火日趋浓烈。西塞罗偏向庞培,多次拒绝凯撒示好的举动。这个时期的大量信件,反映了他当时经受的希望与悲观轮流交替的感情煎熬。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他只好退缩到研究生活中去,终日与哲学家为伍。即使出席元老院的会议,也始终保持沉默。前45年,他开始写作《论法律》。第二年年初,女儿的突然去世给他带来巨大的感情创伤。在他此后的著作里,明显增多了灵魂不朽和神性统治一切的思想。据说这一学说构成《论共和国》最后一卷的基础。凯撒遇刺并没有改变共和国的厄运。事件发生后,西塞罗作为元老派的代表,协调过元老贵族与统帅凯撒部众的安东尼之间的关系,但安东尼、屋大维、雷必达很快组成后三头联盟,展开了新一轮的勾结与角逐。这证实了他的担心,即“暴君倒下去,暴政却还存在”。前44年,西塞罗写作了一系列伦理学著作,其中以秋天完成的《论责任》对政治思想研究最为重要。此外,他在元老院作过一系列《反腓力辩》的演讲,阻挠安东尼等人复活君主体制的企图。此举招致了严厉的处罚,他被宣布为不受法律保护的人。哲学家最终丧身于政治漩涡之中。四、希腊化影响下的罗马人西塞罗曾经坦然承认,自己的著作只是一些抄本,即对希腊思想的转述。有些西方学者认为,西塞罗思想的特点是兼收并蓄,他继承了当时丰富多彩的希腊思想,特别是掌握了最为完备的有关斯多葛派的资料,但主要是用拉丁语译述这一学派的希腊原文。这种说法肯定了西塞罗的理论贡献,但也多少贬低了他思想上的独创性。实际上,西塞罗在接受希腊成果的同时,总是十分强调自己坚持了罗马文化的传统和特征。这一点恰恰是十分可贵的。在《论责任》中,西塞罗曾说明他的伦理学受到斯多葛学派、学园派和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影响,特别是主要遵从了斯多葛派的教诲,但他同时强调:“我并不是作为一个翻译,而是按照我的习惯,根据我自己的选择和判断,以某种适合于我的目的的尺度和方式,从这些原始资料中汲取有用的东西。”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西塞罗对罗马人创造的一切充满自信心。前45至44年,他写作了《图斯库卢姆谈话录》,其中第一卷讨论了灵魂不死的问题。一开始,他便借用主人公的口吻,讲到有必要用拉丁文来阐述哲学,因为罗马人既能够不亚于希腊人地独立研究一切,也能够使从他们那里吸取来的东西变得更为完善。他还讲,罗马使习俗、生活规则、家庭和家族事物保持得更好、更纯洁,祖辈曾经用无疑更为优越的规章和法律管理国家,至于军事方面,罗马人不仅非常富有勇敢精神,而且更富有纪律;说到那些靠天性领悟,而不是靠书本学习的东西,无论是希腊人或其他任何民族,都不能与罗马人相比拟。在这篇谈话录里,还有一个有趣的细节。主人公在对年轻人讲话时,特意说明:“我尽可能用拉丁语对你作说明。你知道,我既不喜欢说希腊语时插入拉丁语,也不喜欢说拉丁语时插入希腊语。” 实际上西塞罗在不止一个地方重复过这个思想。这同后世有些民族的贵族不愿意讲本民族的语言,而喜欢说发达国家的语言的做法,形成鲜明反差。西塞罗对罗马文明的热爱与肯定,也包括它的国家哲学。在《论共和国》里,当对话参与者讨论到管理国家的艺术时,他借斯基皮奥之口说:“我对杰出的希腊贤者们就这一问题撰述而遗留给我们的那些著作并不满意。我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实践和家庭教训,而不是依靠书本获取知识的。”他的同伴立刻接上来说:“我深信,没有人能在智慧方面超过你,你在重要的国家事务方面的经验远胜过其他人。你所要说的话会比希腊作家所写的著作更为有用。” 西塞罗就是怀抱这样的自信态度与独特方式,创作自己的哲学和国家学说的。第二节道德与政治一、基本的道德义务题献表明,《论责任》是西塞罗写给当时在雅典学习的儿子马尔库斯的。这部论著采用了书信的形式,分为三卷。总地来看,西塞罗十分强调道德义务同国家和公民的关系,强调对国家法律的服从,使伦理义务带有浓厚的政治意味。第一卷通论道德上的善。西塞罗提出,生活中一切有德之事均出于履行道德责任。任何一种生活,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事业的还是家庭的,所作所为只关系到个人的还是牵涉他人的,都不可能没有道德责任。他把这些责任分为普通的与绝对的两种,指出后者就是人们讲的“义”。有四种基本美德,称为一切有德之事的四种来源:一是充分地发现并明智地发展真理;二是保持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使每个人都负有其应尽的责任,忠实地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三是具有一种伟大的、坚强的、高尚的和不可战胜的精神;四是一切言行都稳重而有条理,克己而有节制。西塞罗强调:“柏拉图说得好,我们生下来并非只是为了自己,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朋友都有权要求我们尽一份责任。我们应当彼此关爱,相互授受,为公众的利益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例如用我们的技能和才智,以及通过我们辛勤的劳动,使人类社会更紧密地凝结在一起,使人与人之间更加团结友爱。” 可见,这种责任既是道德的,又是政治的。这里讲的这种紧密联系,来源于西塞罗有关人的包容广泛的社会性。他认为,自然为人类制定了一些社会与群体的原则,人类的一切成员之间互相联系。联系的媒介是理性和语言,还有公平、平等和善良,这些把人们结合成一种互助互爱的自然联合体。但是人类社会中亲疏关系有许多不同的等级。根据他的论述,这种等级分为:其一,人的普遍关系;其二,同属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以及说同一种语言的那种比较密切的关系;其三,同一个城邦的公民更加密切的关系,比如他们有许多共享的事物,像广场、神殿、柱廊、街道、雕像、法律、法庭、投票权,以及社交和朋友的圈子,与许多人的各种业务上的关系;第四,亲属之间的更加密切的联系,其中基本的联系纽带是夫妻,其次是父母与子女,然后是一切共有共享的家庭。应该注意的是,西塞罗将国家公民间的关系比附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他说,家庭是公民政府的基础,也可以说是国家的“苗床”。因为在家庭的基本联系之外,还有其他亲戚关系,像兄弟姐妹之间、嫡堂(或表)兄弟姐妹之间、嫡堂(或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间的种种关系。等到在一个屋檐下住不下时,他们就搬出去另建新家,就像开拓新的殖民地一样。接着在这些家庭之间又进行联姻,从中又产生出新的血亲关系,这样一代代地繁衍和分裂出新的家庭,于是就慢慢地形成了国家。西塞罗讲:“在一切社会关系中没有比用国家把我们每个人联系起来的那种社会关系更亲密的了。父母是亲爱的,儿女、亲戚和朋友也是亲爱的,但是祖国则包容了我们所有的爱。” 他又讲,如果要在各种道德责任中分出主次,那么首先是国家和父母,为他们服务是人们所负有的最重大的责任,其次是儿女和家人,最后是亲戚。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国家在西塞罗心目中的位置。有关担任政府公职的那些人应该具有的品质,西塞罗主张他们不必贪恋权力和荣誉。他指出,柏拉图说过两条戒律,第一条,要一心只考虑人民的利益;第二条,要顾全国家的整体利益,不要只为某一部分人的利益服务而辜负其余的人。政府的行政部门应当像信托事务管理局一样,总是为委托的一方而不是为受托的一方着想。他特意点明,在雅典和罗马共和国里,都出现过那种只关心一部分公民利益的党派精神。某些人是民主派的忠实支持者,另一些人是贵族派的忠实支持者,很少有人关心整个民族的利益。他在这里不仅批评喀提林阴谋,而且暗中谴责凯撒与庞培之间的内战。《论责任》包含了一种关怀社会的人文主义底蕴。这一点受到近代西方人的重视。文艺复兴时期,但丁称罗马大诗人维吉尔为父亲,彼脱拉克则尊西塞罗为自己的另一只眼睛。但是令后世人难忘的,还有西塞罗伦理学说里那种浓烈的爱国热忱。二、为国家服务是最高的美德在《论责任》里,西塞罗就批评过那种只关心一己兴趣的哲学家,认为政治家对国家的贡献要大于前者。他认为,那些天生具有处理公共事务的才能的人,应该毫不犹豫地参加公职的竞争,参与指导国事的工作。因为,再没有其他方法能治理一个政府,或表现伟大的气魄了。同哲学家一样,政治家也——甚至也许更——应当具有伟大的气魄。他又讲,大多数人认为,战争的功绩比和平的功绩更伟大,这种看法需要修正。实际上,有许多和平时期的功绩比战争时期的功绩更伟大,更光荣。比如,梭伦的功绩就高于为雅典赢得海战胜利的将军,因为后者的胜利只是一度有利于国家,而前者的工作却具有永恒的价值。梭伦通过他的立法,维持了雅典人的法律以及他们祖先的各种机构和制度。同理,斯巴达的将军们为城邦赢得了霸权,但是他们的功绩远远不能和吕库古制定法律和纪律的功绩相提并论。不如说,将军们有如此勇敢、如此纪律严明的军队,这应当归功于吕库古。西塞罗的这一思想也延续到《论共和国》里。《论共和国》形式上是一部对话录,分为6卷。奇怪的是,对话的时间放在了前129年1月的一场假日聚会里,共进行了三天,一天记录两卷。参与者基本都是当时共和国政坛上一些功绩卓著的政治家,属斯基皮奥集团,如小斯基皮奥(又译西庇阿)、小莱利乌斯等,共九人。西塞罗在书中只是作为卷一、三、五的序言作者出现的。这样作是有用意的。一是避开了对前一世纪罗马现实的影射之嫌;二是主人公们都是共和国历史上卓越的人物,都反对当时的格拉古改革,认为改革分裂了国家。这部著作自12世纪以后曾经长时间佚失,直到1822年才由安基罗·麦在梵蒂冈的一部隐迹纸本手稿中发现。因此之故,这部著作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内容流传下来。前三卷(有些地方脱字)较比完整,第四、五卷支离破碎,第六卷即《西庇阿的梦幻》则是学者马克罗比乌斯的转述。但是这部著作的许多精彩段落被奥古斯丁等学者记录在自己的著作里,流传于世,也使现代学者得以对原作加以修改、补充。对话一开始,参与者频频涉及一个奇怪的天象,就是罗马上空出现了两个太阳。这个题目具有隐喻之义。一是,西塞罗借主人公之口表明,世人最好先不要关心天上的事情,而应多关注身边的事情。二是,罗马的真正危险,是它可能分裂为两个国家,即一国之内有两个元老院和几乎可以说是两个人民。形势如此严峻,所以每当话题涉及伊璧鸠鲁哲学时,西塞罗就鲜明地表示自己的批评态度。他认为,一个人不能远离社会,只关心一己的道德修养。所谓美德,全赖于对它的运用;而对美德最好地运用,在于管理国家。哲学家以自己的演讲只能说服少数人,而政治家能够利用自己的权力和法纪威力,迫使所有的人去做法律要求他们做的事情,所以后者也应当受到人们更多的敬重。他在这里赞扬苏格拉底的智慧,因为苏格拉底主张探讨自然问题或是超出人的智慧能力的许可,或者与人类生活毫不相干。他又以希腊七贤为例,肯定他们深陷在繁忙的国务之中,并认为没有哪一件事情,人类的德性在其中比在建立新国家或保卫已经建立的国家中与神意更接近。总之,西塞罗认为,“研究那些能使我们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的科学,是智慧的最光荣的义务,德性的最高表现和责任。” 第三节国家与政体观一、国家与国家的目的在《论共和国》里,西塞罗借斯基皮奥的讲述,为国家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定义:“国家是人民的事务。人民不是偶然汇集一处的人群,而是为数众多的人们依据公认的法律和共同的利益聚合起来的共同体。” 这个定义里包含了几个关键性的思想。一是人民的事务。拉丁文“人民的事务”(res publica),组合起来就是“共和国”(republic),和后来英文的拼写一样。在中文里,“人民的”可以译成“公共的”或“公众的”。人民应该包括罗马公民以及不享有公民权利的自由人。这种区分依托于罗马国家不断扩张的历史过程,即异族人,首先是地方贵族,逐渐取得公民权以求分享征战得来的土地,同时大家都是罗马国家的居民。公共与私人正相对立。西塞罗强调国家的整体利益至高无上,赞美公民对国家承担的责任,同时又主张法律确认公民的权利,国家有义务保护私有财产。他努力调和公共事务与私人事物之间的关系。 “事务”有时译为“事物”、“事业”或“财产”。它的涵盖也很广泛。有一处可以证实。在《反喀提林第四演说》中,西塞罗呼吁元老们保护好整个国家的事务,包括元老和罗马人民、他们的妻子儿女、祭坛和炉灶、所有人的财产、庙宇和神殿、全城的住宅和家庭、统治大权和自由、意大利的安全、整个国家。西方学者十分重视“人民的事务”这个术语在国家概念发展史上的地位,认为是它取代了古代希腊人狭隘的城邦概念,把一个不断扩张的、由法律维系起来的、囊括不同民族、不同身份人们的共和国意识注入到人们的观念中。二是这里的权利与利益意识。当代西方学者十分重视西塞罗有关私有财产权的主张。实际上,把他的思想放到当时罗马国家的社会背景下,就可以知道他这样做既有利于元老贵族的利益,也有利于同一部分人极力维护的共和国体制。因此西塞罗反对格拉古兄弟取消平民债务、重新分配土地的改革措施,也反对与他同时的凯撒等野心家借取消债务以赢得人心、进而颠覆共和国的做法。在《论责任》的第二卷讨论功利的问题时,西塞罗明确提出:建立立宪国家和自治政府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因为,人们聚居在一起而形成社会,寻求城市的保护,就是希望自己的财产不受侵掠。这一主张可以从两个层面分析。第一,他反对平民动辄重新分配富人的财产。他引用凯撒敕令里的一句话:“让他们住在邻居家的房子里,用不着付房租”,然后加以反驳。他讲,有些人装出一副民众之友的样子,讨好百姓,或者试图使土地改革法得以通过,把土地占有者逐出他们的家园,或者建议以前的债务应当一笔勾销,这显然都是在毁坏国家的基础。因为首先,他们是在破坏和谐,如果把一部分人的钱财夺走,送给另一部分人,和谐就不可能存在;其次,他们是在废除公平,如果不尊重财产权,公平就会完全颠覆。为了说明正确的做法,西塞罗在这里举了西西昂的阿拉图斯的例子。阿拉图斯回到被僭主统治了50年之后的故乡城市,夺取了权力,招回了曾是该城最富有的600个流放者。但是在财产和财产所有权的问题上,他觉得很难处理。一方面,原先的富人不应该继续受穷。另一方面,不宜打乱持续了50年之久的财产权。于是他去了一趟亚历山大里亚,向富有的国王托勒密借了一大笔援款。回来后,他劝说一些人放弃现有的财产,接受等值的金钱补偿,又让另一些人接受与他们失去的财产等价的现款。结果双方各得其所,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第二,西塞罗尽力维持元老贵族同骑士贵族的团结,避免将后者逼迫到平民派一边去。当时罗马的骑士阶层是国家的保税人。他们从元老院购得收税权,再将承包合同分包给收税员。其中有些人发现,他们原先同意支付的税额太高,于是请求元老院解除承包合同,或是降低税额。在前61年的冲突中,骑士的请求受到以加图为首的元老贵族的反对,从而许多骑士转向凯撒一方。面对这种局势,西塞罗极力劝说元老院与骑士阶层保持团结,以求罗马摆脱凯撒与平民派的操纵。他认为,各阶级之间的和谐对于国家的兴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当时罗马国家的政治生活里,元老院与罗马人民(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简称S.P.Q.R.)就是罗马共和国的同义语。但是西塞罗在自己的演讲或文章中,常常在元老院和罗马人民之间插入自己出身的骑士等级(equitibus),足见他对前两个阶层加强团结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