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一段公文说:四川行中书省移准中书省咨,来咨:有该载不尽罪名,不知

7 查阅

元代的一段公文说:“四川行中书省移准中书省咨,‘来咨:有该载不尽罪名,不知凭何例定夺,请定度事。’本省相度,遇有刑名公事,先送检法拟定,再行参详有无情法相应,更为酌古准今,拟定明白罪名”。材料反映出元代行省在审理狱案时
A.必要时可参阅相应规则典制
B.程序繁琐、效率比较低
C.所有的案件都需要上报中央批复
D.可独自审批决定一切案件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材料反映了四川行省向中书省咨询某一案件不知该凭何定夺罪名,中书省回答是“先送检法拟定,再行参详有无情法相应,更为酌古准今”,即可以参阅相应的规则典制。故选A。B、C、D三项说法均与材料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