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基金会参与奖金的评定和审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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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基金会参与奖金的评定和审议吗?
A.参与
B.不参与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为实现诺贝尔遗嘱,1900年 6月成立了诺贝尔基金会。并于次年12月10日在诺贝尔逝世 5周年之际,在瑞典庄严地举行了第一届诺贝尔奖授奖仪式。诺贝尔基金会是基金的所有者和实际管理者,并参与管理奖金的颁发,但不参与奖金的评定和审议,奖金的审议完全由4个研究机构负责。诺贝尔在其遗嘱中所提及的颁发奖金的机构是: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物理奖和化学奖;皇家卡罗林外科医学研究院颁发生理学或医学奖;瑞典文学院颁发文学奖;挪威议会任命的挪威奖金评定委员会负责颁发和平奖。每项颁赠包括一枚金质奖章、一张奖状和一笔奖金;奖金数目视基金会的收入而定,其范围从31000美元到72000美元不等。1968年,瑞典银行增设一项经济科学奖金。1969年第一次颁发。评选获奖者的工作由上述 4个颁奖机构在上一年的初秋开始。具体做法是先由发奖单位给那些有能力按诺贝尔奖金章程提出候选人的研究单位发出请柬,以物理学奖和化学奖为例,发出约 650封信,分别寄给以下人员:瑞典皇家科学院成员、物理和化学奖的诺贝尔委员会成员、前物理奖和化学奖获得者、瑞典 8所大学以及科学院选出的40—50个大学和研究所的物理学或化学教授,以及外国的研究院和大型研究所的其他科学家,由他们提出候选人。评选的基础是专业能力和国际名望。诺贝尔奖金不接受自我推荐。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在授奖年的2月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的委员会。从2月1日起,6个诺贝尔奖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提名开始评选工作。在9月到10月初这段时间里,委员会将推荐书提交有关授奖机构。授奖单位在11月15日以前作出最后决定。各个阶段的评议和表决均秘密进行。奖金只发给个人,但和平奖可以发给机构。奖金一经评定,即不因有反对意见而被推翻。奖金颁发机构与国家无关。诺贝尔奖金对所有的人开放,不论其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或意识形态。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以及经济学的授奖仪式在斯德哥尔摩举行;而和平奖的授奖仪式则在奥斯陆举行,时间约在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获奖者通常要亲自去接受奖金。对于科学奖和医学奖,多年来已证明很少引起争论;而对于文学奖和和平奖,因其本身性质所关,最易导致意见分歧,故和平奖金经常被保留。1901年12月10日下午 4时,庄严隆重的诺贝尔奖金首次颁发仪式在瑞典王国首都宏伟豪华的斯德哥尔摩音乐大厅里举行。无数的鲜花布置在主席台和大厅两侧。大厅里座无虚席,2000多名来宾怀着激动的心情,迎接这一年一度表彰在科学事业上成绩卓著的科学家的科学盛典。4时 30分,获奖者在诺贝尔基金会成员陪同下,步入音乐厅中受奖席位。在隆重的仪式上,基金会主席用瑞典语简明扼要地介绍得奖人的贡献。接着,获奖者登上讲坛发表演讲,然后在欢呼声中走下讲坛接受由瑞典国王颁发的诺贝尔荣誉奖状和诺贝尔金质奖章。大厅外面,大学生们组成欢迎的队伍,挥动彩旗,等待亲眼目睹这些杰出科学家们的面容。颁奖之日,整个斯德哥尔摩沉浸在一片欢乐之中。在颁奖仪式后,专为获奖者举行盛大宴会。大厅里华灯齐放。出席庆典的有瑞典国王、王后和皇室成员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最后,宾客们翩翩起舞,庆典达到高潮。诺贝尔奖金的设立,在20世纪科学史上,甚至在人类文明史上,都是一项影响深远的伟大业绩。它对于科学事业的发展和对于人类的和平与进步,起了有益的作用。它激励着人们不断攀登科学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