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族时期是原始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以下属于母系氏族特征的是
①群婚②妇女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③财产私有 ④“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氏族公社(约前10万年——公元前21世纪)是继原始人群之后出现的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共同体,是原始社会的高级阶段(原始社会两大阶段: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氏族公社的历史又可分为两个阶段,即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和父系氏族公社阶段。其中:母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妇女居于支配地位;父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男子居于支配地位 家庭演化的历史形态 学术界对家庭演化的形态一直有不同看法,通常认为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4种形态。 血缘家庭 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家庭形式。在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人类经过长期经验的积累,认识到不同年龄人的生理差别,在内部逐渐地选择了按辈份划分的婚姻,即年龄相近的青壮年兄弟姊妹相互通婚,排斥了上下辈之间的婚姻关系。这时,姐妹是兄弟的共同妻子;兄弟是姐妹的共同丈夫,夫妻都有共同的血缘。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一个独立的生活单位。 普那路亚家庭 是人类家庭的第二种形式。由美国人类学家L H 摩尔根命名,并把它作为群婚家庭的典型。普那路亚(punalua)是夏威夷语,意为“亲密的伙伴”。这个名称是从最早发现实行这种家庭形式的夏威夷群岛的土著人那里来的,由共妻的一群丈夫互称"普那路亚";共夫的一群妻子也互称“普那路亚”。这种家庭制度是群婚发展的最典型的阶段。原始社会发展到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由于人工火的发明,人类制作石器和狩猎活动,以及原始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促使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居住地相对地稳定下来;又由于人口的繁衍,一个血缘家族不得不分裂成几个族群。为了扩大物质资料生产,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生活需要,族群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经济合作和社会联系,于是便产生了各族群之间的通婚。同时,在人类本身的生产方面,经过长期生活经验的积累和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人们逐渐认识到族外通婚对后代体质发育有益,并形成了同母所生子女间不应发生性交关系的观念,于是在家庭内部开始排除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实行两个族群之间的通婚,这就是普那路亚家庭形式。 对偶家庭 是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一种家庭形式。由普那路亚家庭发展而来。这种家庭由一对配偶在对偶婚的形式下结合而成,所生子女属于母亲所有。早期对偶婚是夫对妻暮合晨离。晚期对偶婚发展为夫居妻家,但不是长久的。这种对偶家庭不是氏族公社的独立的经济单位,社会的基本组织仍是母系氏族。家庭内男女平等,共同照料子女。对偶婚已从群婚时代单纯的性关系转变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联系。男子和女子一起劳动、消费,世袭仍按母系计算。对偶婚实行的结果是给家庭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除了生身的母亲之外,又明确了生身的父亲。 一夫一妻制 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和家庭形式。在原始社会晚期,由对偶家庭发展而来。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后一种婚姻家庭形式,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文明时代。它诞生的动力是财富的增加和想把财富转交给子女,即合法的继承人是由对偶所生的真正的后裔。自然选择的作用历史地由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取代了。一夫一妻制家庭同对偶家庭相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①男子的统治。由于丈夫在家中掌握了经济大权,从而形成了对妻子的愈来愈大的统治权。②婚姻的不可离异。一夫一妻制家庭较之对偶家庭要牢固、持久得多,双方已不能任意解除婚姻关系,通例只有丈夫可以离异妻子,破坏夫妻忠诚是丈夫的权利,而妻子却必须严守贞操。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不同的社会形态下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