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王若叟在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的一道奏疏中说:富民召客为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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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王若叟在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的一道奏疏中说:“富民召客为佃户,每岁未收货间,借贷赒(同“周”)给,无所不至,一失抚存,明年必去而之他。”这段材料说明
A.租佃成为主要的经营方式
B.佃户彻底获得了人身自由
C.佃户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
D.地主与佃户开始相互依存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根据“富民召客为佃户,每岁未收货间,借贷赒(同周)给,无所不至,一失抚存,明年必去而之他。”可以说明当时地主阶级对佃农采取办法留住佃农,对佃农有所依赖,佃农的经济地位有所提高。但BD的说法不符合史实,A与材料信息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