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是城市各种结构关系的空间载体理性抽象的表现。根据城市内部的多样结构关系,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劳动结构、人口结构等,对城市空间结构的规划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2]1.经济优化规划。是工业化社会中的主流规划思想,认为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与发展是利益集团和个人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和效用的结果。城市各种经济要素在城市空间不断地集聚、扩张和变迁的物质表现。其中,城市空间集聚效应是城市规划学科一直给予高度重视的主要内容,并且直接影响了相应的规划方法。一种表现为是将同心圆等三大古典模型的归纳性城市空间经济模型直接运用到空间结构规划中去;另一种表现方式是自觉不自觉地将城市规划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评价标准放在经济效率或“最小代价原理”上,并运用到城市空间结构的组织上去;在城市地价日益昂贵的情况下.房地产投机商对利润的追求也刺激了城市空间结构向追求经济效益的方向转变。2.视觉优化规划。以建筑艺术美为主要目的的早期建筑学思想渊源深刻地影响了城市规划,从而也对城市空间结构的规划产生深远影响。这种规划方法以形式美为原则,认为建筑空间形态是影响社会变化的工具。这种规划思想可以追溯到古代,古代君主视城市为其炫耀统治权利的表演场,崇尚凸现君权威严,这种政治社会背景,使规划是纯美学的、不考虑城市的社会经济功能。在这种规划观指引下,城市空间结构常常体现的是一种对抽象的形式美的追求、对几何形体的追求等。例如,公元前5世纪的米列都城采用方格形道路的系统、广场设在城市中心的城市布局结构,表现出了对形式美的推崇。3.社会优化规划。源自人本主义的思想变革促进了对城市内部空间结构规划的方法演 进。该思想把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对人的本质进行反思,认为在城市中起主导地位的人不仅仅是“经济人”,更重要的是“社会人”,所以,城市空间结构规划应重视所谓的“城市味”、“人情味”。美国曾旗帜群明地提出:“保障家家户产拥有体面的住宅和适宜的生活居住环境始终是规划界所奉行的准则和所追求的最高目标”。社会优化规划方法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原有规划结构的批判、反思以及加强群众参与两个方面,但至今始终没有产生和形成较成体系的技术手段。4.环境优化规划。其源起是针对城市环境恶化状况而改良的城市空间结构的种种设想,其中“田园城市”是杰出代表,相应的规划方法往往以疏散城市空间结构为主的方法,促使城市与自然环境融合,从而达到环境优化的目的。3基本类型编辑城市土地空间形态指城市各类用地在空间上的组合关系,是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特定组合。在市场经济中,微观经济的行为主体——居民,厂商和政府等选址行为,形成了城市中主要用地的不同分布,不同类型用地者,如:政府决策者、家族和种族、企业投资者、交通技术人员、决策精英等,在城市形态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决定了城市内部的空间布局形态。因此,城市内部空间布局形态是城市中各种力量根据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为了效用最大化相互博弈的结果。对城市空间结构演化实践的研究,出现了多种理论。[3]同心圆布局伯吉斯(E w Burgess)于1952年总结芝加哥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后提出这一理论。他是基于社会生态学的入侵和承继概念来解释土地利用在空间上的排列形态和扩展过程。高收人家庭会居住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最新住房中、原来的住房由收入较低的家庭居住,最贫困的家庭就住在靠近市中心最老的旧房中,直至市中心的旧房被拆除成为中央商业区,此即所谓“过滤”机制。由此形成城市各功能用地以中心区为核心,自内向外作环状扩展的同心圆用地结构。其中,第l圈层为中心商业区;第2圈层为中心商业区与住宅区的过渡地带:轻工业、批发商业、老式住宅和货舱;第3圈层为工人住宅区(低收入);第4圈层为中产阶级住宅区;第5圈层为高级及通勤人士住宅区。该理论的缺陷是忽略了交通、自然障碍物.社会文化和区位偏好的影响。1932年巴布科克(Babcock)考虑交通轴线的辐射作用,将同心圆模式修正为星状环形模式,这一理论更接近单中心中小规模城市的真实状况。扇形布局霍伊特(Homer Hoyt)于1939年对美国64个中小城市及纽约、芝加哥、底特律等城市的住宅区分析后得出这一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是各类城市用地趋向于沿主要交通线路和沿自然障碍物最少的方向,由市中心向市郊呈扇形发展。他认为,由于特定运输线路可达性和定性惯性的影响,各功能用地往往在道路两侧形成。第1圈层为中心商业区。第2层为轻工业和批发商业,对运输线路最为敏感,沿交通干线扩展;第3层工人住宅区(低收人),环绕工商业布置;第4、第5层为中高收入住宅区,沿交通主干道或湖泊、公园向外发展。当城市人口增加用地扩大时,高收人富人从原住区搬到新的声望更高的地方,原高收入住宅区则供贫民使用,由此出现土地利用的演替和滤变。多核心布局多核心理论是由麦肯其(R.D.Makenzie)于1933年提出,然后被哈里斯(C.D.Harris)和乌尔曼(E.L.Ullman)于1954年发展而成。该理论强调城市土地利用过程中并非只形成一个商业中心,除此之外还会有多个次中心。城市中心数目的多少及其功能与城市规模大小有关。中心商业区为最主要的核心,其次还有工业中心、批发中心、外围地区的零售中心、大学聚集中心及近郊社区中心等等。多核心理论没有假设土地均质,土地功能分区没有一定顺序,规模大小也不同,空间布局具有较大的弹性,很多大城市都属于这一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