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3年英国议会提出《任职法案》,规定凡议员得到国王任命或从国王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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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年英国议会提出《任职法案》,规定凡议员得到国王任命或从国王那里领取薪俸后,就失去了议员资格。该法案被国王威廉三世否决,以后如此多次,直到1707年才获得通过。下列对上述内容解释正确的是
A.英王最终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B.英国政体出现了十分严重的倒退
C.英王违背了《权利法案》的规定
D.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在渐进中完善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随着责任制内阁的形成,英王才开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与题意时间信息不合,故A项排除;据题干“1693年英国议会提出《任职法案》”“直到1707年才获得通过”可知此法案的提出反映的是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完善,而不是倒退,故B项排除;据所学知识可知《权利法案》中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国王不再拥有立法权,但材料中并未涉及英王违背《权利法案》的规定,故C项排除;据题干“规定凡议员得到国王任命或从国王那里领取薪俸后,就失去了议员资格。该法案被国王威廉三世否决,以后如此多次,直到1707年才获得通过”可得出通过对国王权力的不断限制,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在逐渐的完善,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