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中标承担了一副井井筒工程,该副井井筒净直径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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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中标承担了一副井井筒工程,该副井井筒净直径5m,掘进荒径6~7m,井筒深度720m,两侧马头门各施工20m,包含相关设备基础,管子道开口施工5m,该项目合同工期12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井筒平均进尺85m/月。
井筒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后,项目经理立即组织人员与设备,成立了施工项目部,配备相关人员及职能部室。为了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掘进队采取四六制综合班组作业方式,每班固定上班时间6个小时,由队长为每个班组的作业量进行考核。
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技术方案,其中部分内容如下:
井筒施工采用临时凿井井架,井筒内布置了两套单钩提升,吊桶均为4m3,主提升机为JKZ-2.8/15.5,副提升机为JK-2.5/11.5,2台HZ-4型中心回转抓岩机,1趟φ400金属风筒,混凝土采用底卸式吊桶运输,80DGL-75×8吊泵排水。
然后项目经理按照制定的技术方案估算了一下工期,要求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排队时按施工准备期2.5个月,井筒施工工期8个月,马头门施工2个月考虑。
问题:
1.该项目部的劳动组织形式是否合适,为什么?
2.项目经理接受任务后在制定技术方案中有何不妥?
3.项目经理在工期安排上是否恰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