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居民,不同文化相互碰撞和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

16 查阅

拉丁美洲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居民,不同文化相互碰撞和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拉丁美洲文化,其中以狂欢节闻名世界的是
A.巴西
B.智利
C.阿根廷
D.墨西哥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所谓的拉丁音乐(Latin music)指的是从美国与墨西哥交界的格兰德河到最南端的合恩角之间的拉丁美洲地区的流行音乐。拉丁美洲是一个多民族的组合,因此拉丁音乐是以多种音乐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多元化的混合型音乐。无论是欧洲的白人音乐、非洲的黑人音乐还是美洲的印第安音乐,甚至是东方的亚洲音乐,都对拉丁音乐作出过不同的贡献。它们经过长期的沉淀,在以欧洲文化为主体的基础上,同时又大量的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种因素,逐渐形成了一种多姿多彩的、充满活力的、充满动感的拉丁文化。那么,在拉丁美洲的众多国家中,以巴西和古巴为首的拉丁音乐,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乐的前列。古巴音乐是西班牙和非洲音乐的继承,原始的古巴节奏:萨尔萨,很多是传统的七重奏,例如哈瓦那七重奏、伊格纳西澳 皮尼埃罗七重奏或者古老的圣地亚哥抒情歌曲和他的第八奇迹。著名的乐团有卡西诺乐团、索诺拉 马坦塞拉乐团、阿塞尼奥 罗德里盖斯乐团;或者是时代交响乐,如恰恰卡、阿拉贡、霍林或阿卡尼熬等。 在广阔的拉丁美洲,风土、人种极其多样,因此,在音乐方面也表现出各种各样不同的样式。如前所述,在人种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从地球上各个地方迁移过来的人种都在这里互相混杂,所以可以说,多元混合型文化是这一地区文化的最大特色。在这些混合因素中,最重要的有三: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曾经征服和统治中、南美洲,以伊比利亚半岛人为主体的欧洲人的音乐文化;很早开始就作为欧洲人的农奴而被送到新大陆的非洲黑人的音乐文化。拉丁美洲音乐中的印第安因素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乐文化成为当时美洲音乐文化的主流。1492年以后,教会音乐由耶稣会教士传给美洲土著居民,殖民当局镇压土著音乐,当地的节奏、旋律与欧洲的节奏、旋律逐渐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乐形式。因此,至今,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乐中寻探出许多印第安因素。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根据部落状况的不同,难以一概而论,但是大致可作如下归纳:首先,印第安人的音乐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关,与宗教、劳动、舞蹈相结合的,所以,一般说来,他们所拥有的旋律单纯而带有独特的表情。这种特点尤其在安第斯地带以民歌为基础的南美民间音乐(采用印第安的乐器和吉他来演奏)名曲《神鹰飞翔》中表现出来,没有半音的五声音阶,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构成的旋律,形成独特的风格、趣味。其次,印第安人的音乐节奏比较单纯。但是根据记载,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为了适应宗教性的舞蹈,已经具有了非常复杂的、由打击乐器敲打的节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中,没有欧洲意义上的和声。再次,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色。虽然在当今的印第安人音乐中经常采用吉他、小提琴、竖琴等弦乐器,但是这些都是16世纪以来由欧洲人带来的,或者是接受欧洲的影响而在新大陆制造出来的。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奥卡里(埙)等管乐器,或者是鼓、摇响器等打击乐器。管乐器中,最流行的是竖笛,用竹、芦或粘土焙制,还有排箫、鼻笛等。印第安排箫,在秘鲁叫安塔拉箫,在哥伦比亚叫卡帕多箫,在厄瓜多尔叫龙达多箫,在玻利维亚叫西克斯箫。有人将各种排箫统称为桑波尼亚(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击乐器尤其丰富多彩。常用烧空的树干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纳斯特尔、巴西的特罗卡诺;果壳可用作刮响器,也可用作空心摇荡器。摇荡器的统称是马拉卡斯。此外还有“地鼓”、丛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赋予他们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属阴,有的属阳。例如,马拉卡斯是阴,吉伊洛是阳。巴拿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两种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阳笛,四孔是阴笛。在中、南美洲被欧洲人征服后的头几个世纪里,教会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视作异教的设备而禁止使用,但是无效。土著音乐依然保存了下来,最后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甚至进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乡举行的节日或街头庆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异古怪地结合在一起,欧洲音乐和印第安土著音乐两种成分并存。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是印欧混合而形成一种新的形式、体裁和风格特点。综上所述,拉丁美洲音乐主要是由以上三种因素的结合而构成的。然而,最重要的是由这些因素的相互混合已经创造出了称为“拉丁美洲”的独特的个性,是“混血的音乐”,决不是许多文化的杂乱无章的并列,而是获得了具有个性的新的独创性。 正如已经述及,拉丁美洲的居民大部分是混血儿,所以,音乐上也表现了从那个社会中自然产生的生活情感。在这里所谓的欧洲风格、非洲黑人风格,都是已经染上新大陆的色彩,获得了新的生命。与其说是原来的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按照古代样式被传承下来,不如说是一方面吸收了种种影响,另一方面是作为表达生活于现实中的人们的情感,而加进了许多微妙的变化。这三种因素的混合,如果从旋律节奏方面来看,是可以引用尼-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乐》中的一段话来作说明的: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声音阶模式,欧洲殖民者的影响表现在扩展音阶、增加和弦上,黑人则增加了变化音的修饰。在节拍和节奏上,印第安人坚持短句长休止,用单调的击鼓声作伴奏。殖民者的节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是3/4与6/8的双重节拍,结果在小节中央产生特征性的交错节奏。黑人影响是在几乎不变的2/4拍内加入切分音。”关于这三种因素的混合过程,上书引用达古的研究成果,把拉丁美洲民间音乐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纯粹印第安曲调,五声音阶;2、印第安音阶的所谓“混血化”,结果产生类同欧洲大小调的印欧混血种音阶;3、“混血再混血”,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装饰音和变化装饰音使音阶进一步繁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