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09年6月1日起开始在某公司上班,直到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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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李某于2009年6月1日起开始在某公司上班,直到2010年9月20日,该公司一直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公司自2009年6月2日至2010年9月19日应当向李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

B: 该公司自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19日应当向李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

C: 视为自2010年6月1日已经与李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D: 应当A 2010年6月1日与李某补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共计11个月)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即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