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纠集乙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为“大天龙”,要求乙等人“发挥主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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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纠集乙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为“大天龙”,要求乙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收”。乙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甲有的不知道,有的知道,并参与过1次。甲应该对( )承担责任。
A其知道的犯罪行为
B其参与的犯罪行为
C其指挥的犯罪行为
D全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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