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不包括( )。
A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值
B最近3个会计年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C连续1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D公司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在24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 2.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①最近2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②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1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③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1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④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⑤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⑥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⑦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⑧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⑨出现本规则12.12条、12.13条规定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1个月内未实施完成;⑩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