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008年7月某日晚上,四里乡东堂村王某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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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8年7月某日晚上,四里乡东堂村王某的一头耕牛被盗。第二天,失主向乡派出所报案后,乡派出所以张某、赵某、田某有盗窃耕牛重大嫌疑为由,将3人口头拘传到乡派出所。由于3人否认盗窃行为,于是派出所干警对3人戴上了手铐,并对3人鞭打。3人被限制人身自由30多个小时才被释放。几日后,案件破获,盗窃耕牛并非3人所为。3人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于是向县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对3人进行询问、传唤是合法的职权行为,但是对他们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属于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B.如果公安局不予赔偿,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C.如果被害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那么在诉讼过程当中可以适用调解
D.本案中,被害人只能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对名誉权的损害则得不到救济
参考答案:
9.D【解析】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非法拘禁和以殴打等暴力行为侵犯人身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所以A项说法正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说法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所以C项说法正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法律规定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