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家住乙县的李老汉诉家住甲县儿子李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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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家住乙县的李老汉诉家住甲县儿子李小的赡养费纠纷。2011年8月,李小居住的乡镇划归丙县管辖。甲县人民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丙县法院。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丙县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B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C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E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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