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的老婆是谁?岳飞刺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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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是宋朝著名抗金将领、民族英雄,他一生为保卫祖国浴血奋战,风餐露宿,最后却落得一个被奸臣构陷至死的结局,让人唏嘘感叹。这个抗金名将一生有三个女人,分别是刘氏、“士族之女”和李娃。

  李氏是岳飞的第一个妻子,岳飞十六岁的时候娶李氏为妻,生子岳云和岳雷。不过李氏是个耐不住寂寞的女人,因而未能与岳飞走到最后。岳飞投戎抗金,离家之前嘱咐李氏留在家里替他赡养老母,照顾幼儿,但是在岳飞离开之后,李氏却耐不住寂寞,两次改嫁,甚至还有一个是韩世忠军队里一个管押运的。

  岳飞执掌兵权之后,曾派人给韩世忠送去书信,哪知道世宗回了信后,又另祝福那人:“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 岳飞回之:“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

  《要录》记:“飞之在京师也,其妻刘氏与飞母留居相州,及飞母渡河而刘改适,至是在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军中,世忠谕飞复取之,飞遣刘钱三百千。丁卯以其事闻,具奏:”臣不自言,恐有弃妻之谤。“诏答之。”

  正是因为有刘氏的前车之鉴,后来岳飞选择妻子之时,有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前提,那便是“同甘共苦”。若是不能与他一道同甘共苦,就算再没的女人他也看不上。

  岳飞的第二个女人,就是因为不能和他同甘共苦,最终两人没有走到一处的。

  宋代摆宴,很注重排场,一般宴请宾客都会请妓女歌姬作陪。岳飞是个实诚人,有一次他宴请吴玠的时候,吴玠惊讶于整个宴席下来,竟是没有女子作陪,于是便专门破费两千贯给岳飞买了一个士族之女。哪知道岳飞却只对那女子说,家里上上下下都穿麻布衣,吃咸菜粗粮,要是不能同甘共苦,还请回去,我不强留。

  这件事情被记载在《金佗续编》中:“公家素无姬侍,先父被檄差出,远方妄传公纳士族之女以为妾。先父以告,公曰:”四川吴宣抚尝遣属官来议军事,某饭之,彼惊讶某之冷落,归言於吴宣抚。吴乃以二千缗买一士族女,遣两使臣妻送来。某令其立于屏后,告之曰:『某家上下所衣麻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女乃吃然而笑,某曰:『如此则不可留也。』遂遣还之,初未尝曾见其面也。“”

  真正与岳飞同甘共苦,陪伴岳飞后半生的是岳飞的第三个老婆——李娃。李娃与岳飞相识于战乱之中,与岳飞成亲的时候,李娃已经有二十多岁了。成亲后,两人感情极深,恩爱相对,岳飞从不纳妾,只安心与李娃过日子。李娃嫁给岳飞之后,为岳飞生子三人,分别是岳霖、岳震、岳霭。

  岳飞被诬陷杀头之后,李娃也被流放到岭南地区,在日子极其艰苦的情况下,她仍然凭借自己的双手将儿孙抚养成人,是一个极为伟大的妻子与母亲。岳飞的冤案得以平凡之后,李娃和三个儿子方才北归,终年75岁,葬于江州。

  岳飞此人大家不陌生,而“岳母刺字”的故事,大家也耳熟能详。说的是岳飞从军之前,岳母姚氏为了勉励自己的儿子,特别在其背后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此故事传为佳话。不过需要纠正的是,“精忠报国”四字,是后世演义演变而来,真正刺的是“尽忠报国”。

  关于刺字的故事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当时宋代“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宋史》本传:“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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