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殉节官员卫景瑗简介 卫景瑗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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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年八十余矣,当自为计。儿,国大臣,不可以不死。”这是卫景瑗临死之前,对自己母亲的告别之语,随后便殉节而亡,全了自己的为人臣的忠心,忠孝难两全,为人子的责任却未曾尽到。

  卫景瑗是明末官员,生于公元1586年,去世于公元1644年,韩城县渚北村人氏,字仲玉,号带黄,自幼勤奋读书,天启五年高中进士。此后入朝为官,最开始担任河南推官,任职期间,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执法甚严,受到百姓的爱戴。

  崇祯四年,升为山西道监察御史,刚任御史不久,就将手中的剑对准了当朝首辅周廷儒,弹劾周廷儒收受贿赂,又弹劾吏部侍郎楚卿为官奸佞。然而这些弹劾奏疏,都未得到明毅宗处理。虽然如此,但卫景瑗为官刚正,不必权贵,秉公办事的名声却是传出去了的。

  卫景瑗后来背明毅宗授任为巡按,巡按真定府等地。父亲去世之后,辞去职务,丁忧回家守孝。孝期满后回朝任河南道御史,巡视粮仓,改革陋规。

  卫景瑗回朝之后,仍然为官青直,但遇不平,都会上书直言。当时有权臣杨嗣昌,为了剿灭农民起义军,提议再次增加剿饷,卫景瑗对此坚决反对。当时内外交困,国家因为军饷,已经多次对百姓增加赋税,使得百姓痛苦不堪。而无法承担赋税的百姓,又落草为寇,加入起义军,形成恶性循环。卫景瑗认为国家安危,但也不能枉顾民生疾苦,如果再次加增,必定会带来难以预想的后果。

  崇祯帝一朝,重用温体仁为相,而温体仁为人奸诈,表里不一。当时有给事中傅朝佑、李汝璨多次上告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温体仁罪,反而被崇祯帝下狱,卫景瑗上书二人冤情,为他们辩解。

  面对崇祯帝的质问,卫景瑗丝毫不退,侃侃而谈,但也因此惹怒崇祯帝,被降为行人司正,后调尚宝局丞,又调大理寺丞,晋升少卿。崇祯十五年,调卫景瑗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到任不久,正好遇到当地遭灾,百姓痛不欲生。卫景瑗兴利除害,裁减缺丁,厉兵秣马,铸造火器,惩戒贪官,打击豪强,赈济灾民,使得当时的混乱得到化解。

  崇祯十七年,李自成率兵渡过黄河,一路向北京进犯。卫景瑗在国难之时,没有寻求自保,而是慷慨解囊,自己出950两黄金,发给将士。

  起义军攻占北京城之后,卫景瑗被投敌的姜瓖带到李自成面前。众人都大喝让卫景瑗跪下,卫景瑗凛然昂首,据地而坐,就是不跪。李自成道:“我乃米脂一农民,今日至此,天命可知”,希望卫景瑗能投诚。卫景瑗却拒绝:“我是皇帝封授的官员,岂有投降做贼之理!”随后怒斥姜瓖。

  李自成钦佩卫景瑗的忠诚,并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出言派马车送他回家。卫景瑗表示国破哪里有家,直言让李自成杀了他。李自成拒绝之后,他以头碰阶石,血流满面,死而复甦,后命拖出。

  起义军找来卫景瑗的母亲劝他,就是在这儿卫景瑗说出了那句“母年八十余矣,当自为计。儿,国大臣,不可以不死。”的名言。

  绝食几日之后,与母亲告别完的卫景瑗,走到海会寺,向皇帝哭拜,痛哭道:“臣失封疆,死不尽罪,愿为厉鬼以报。”,随后在观音大殿前沐浴、整冠后,自缢而死。

  福王朱由崧继位,追赠卫景瑗为兵部尚书,谥号“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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